推广“技术淘宝” 江西要发“红包”了!

4月20日,江西省网上常设技术市场技术交易专项补助政策新闻发布会在南昌召开。会上发布了《江西省网上常设技术市场技术交易专项补助办法(试行)》,决定从2020年起,对线上完成的技术交易试行专项补助,试行期为1年。据介绍,目前已安排专项经费700万元用于江西省网上常设技术市场技术交易的专项补助。

这些企事业单位或机构可申请补助

记者了解到,技术交易专项补助主要是对以实名制的方式注册参与“江西省网上常设技术市场”线上技术交易的科技成果转让方、受让方、技术转移服务机构等进行政策性后补助。科技成果转让方、受让方是指在江西实施科技成果转化和落地的企业、高校、科研院所等企事业独立法人单位,受让方必须是省内注册企事业单位;技术转移服务机构是指促成省内外科技成果在江西省转移转化和网上交易的科技中介服务机构。

技术交易符合5个条件可获得专项补助

据悉,获得专项补助须满足以下5个条件:

首先,技术交易按照《合同法》依法订立合同,且交易内容属于《技术合同认定登记管理办法》及《技术合同认定规则》界定的技术开发、技术转让、技术咨询和技术服务等范围。

二是技术交易须在江西省网上常设技术市场”线上技术交易平台进行签约,并在平台上完成资金交易。实际技术交易额低于50万元的,暂不予补助。

三是转让方须对技术交易合同进行注册登记,并所在地技术合同登记部门进行认定登记。

四是技术交易买卖双方不得是上下级公司之间百分之百控股的关联交易。技术交易买卖双方、中介方及技术合同登记机构,近三年无不良信用记录。

五是技术交易涉及购买专利成果的,须在知识产权行政主管部门完成专利权转移的著录项目变更;技术交易涉及技术境外进出口的,须经商务行政主管部门审核备案。

单个项目最高补助15万元,每家单位年度补助最高100万元

记者了解到,江西将对利用“江西省网上常设技术市场”线上交易平台完成科技成果交易和技术服务的技术受让方,按实际线上技术交易额的2.5%进行补助,单个项目补助最高不超过15万元;每家单位每年度补助总额最高不超过100万元。

对利用该平台向本省企事业单位出让科技成果和技术服务的技术转让方,按线上实际技术交易额的1.5%进行补助,单个项目补助最高不超过10万元;每家单位每一年度补助总额最高不超过50万元。

此外,对帮助企事业单位利用该平台进行交易、提供服务、促进省内外科技成果在本省转移转化的技术转移服务机构,按促成的年度实际技术交易额的1%进行补助,单个项目补助额度最高不超过10万元,每家机构每一年度补助总额最高不超过30万元。

如何申请?

省科技厅负责受理网上技术交易专项补助申请,定期审定,审定结果在省科技厅门户网站公示。

一、技术交易的转让方和受让方,应提供:1、技术交易补助申请表1份;2、技术交易合同、支付到账凭证、交易发票复印件各1份;3、技术合同认定登记证明及登记信息表复印件1份,并提交原件验证;4、相关技术运用的产品销售合同、台账及票据复印件1份,以及其他相关佐证材料。

二、技术转移服务机构应提供:1、技术交易补助申请表1份;2、技术交易中介服务合同及收费发票复印件1份,以及其他相关佐证材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