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京报讯(记者 刘洋)热门演唱会门票经“黄牛”转手,炒至“天价”,而“黄牛”抢票靠的是软件。新京报记者今日(11月13日)获悉,广东广州、东莞两地警方联手于日前破获一起“刷机黄牛”案,犯罪嫌疑人陈某利用计算机程序销售、制作抢票软件,专门卖给“黄牛”用于抢票。广州市公安局南沙分局刑警大队表示,南沙警方将于近期以涉嫌提供非法侵入计算机信息系统工具罪将陈某移交检方。
票务公司发现抢票,警方揪出“黄牛”
今日(11月13日),最早发现门票涉嫌被软件刷抢的大麦网相关负责人告诉新京报记者,有一些用户账号在短时间内多次快速请求购买同一场演唱会的多张门票,且收货地址、操作行为、账号信息等特征相似,像软件在模拟用户账号抢票。于是,公司安全部门报警。
警方侦查发现,抢票人系通过QQ群购买刷票软件后,利用软件模拟真实用户操作实现抢购,并倒卖演唱会门票。随即,警方找到了出售抢票软件的黎某和制作抢票软件的陈某。经查,34岁的陈某为河南籍,大专学历,大学期间学习计算机专业,毕业后曾在数家互联网公司工作。
一名办案民警介绍,陈某到案后交代,起初他是想满足自己的购票需要,发现效果不错后,他便利用专业特长编写抢票软件,在网上进行兜售,并同时以1888元至6888元不等的价格出售给“黄牛”用于抢票。
卖软件获利十余万,为“黄牛”提供技术维护
陈某交代,此类软件不仅可用于抢购演出门票,还能用于鞋子、手机等稀缺商品的抢购,售卖模式一般是一次性购买,使用期通常是一年。不同售票平台有不同的特点,因此每款抢票软件在技术上都存在差别,而且他还为“黄牛”提供不定期的技术“维护”,以应对购票网站对“黄牛”的拦截。
警方委托一家司法鉴定中心鉴定显示,经检验,陈某制作的软件程序具有以非常规方式构造和发送网络请求,模拟用户在大麦网平台手动下单和购买商品的功能。
警方表示,每张倒卖的门票溢价在200元至1000元不等,陈某在此期间共非法获利逾十万元,其行为符合刑法定义的提供非法侵入计算机信息系统工具罪。
上述办案民警透露,本案中参与购买刷票软件,并实施刷机购票的“黄牛”均受到了行政拘留的处罚。